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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着火爆炸事故

2015年8月31日,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滨源公司)发生一起重大着火爆炸事故,造成13人死亡,25人受伤。

    滨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,为民营企业,位于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刁口乡,注册资本2.28亿元,占地约540亩,员工200人,正在建设的2万吨/年改性型胶粘新材料(即间苯二胺、邻苯二胺、对苯二胺混合物)项目于2014年10月31日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; 2015年4月16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。截至事发前,该项目仅完成了混二硝基苯生产装置(即事故装置)的建设,其余装置正在建设中。该项目工艺包由个人提供,并由挂靠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(甲级)的南京百川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设计。

 8月28日16时,滨源公司组织试生产,至29日凌晨2时,因硝化反应器温度过高停止试车。 8月31日上午10时,滨源公司在未查找出超温问题、提出针对性措施的情况下,第二次投料试生产,至当晚20时,再次因硝化反应器温度过高、装置运行不稳定停车。停车后,操作人员采取循环冷却水和机壳喷淋措施进行降温,22时30分左右,硝化反应器开始正常降温,23时20分左右突然发生着火爆炸。   

      经初步分析,事故直接原因是:企业在配套装置尚未建成的情况下,违反规定组织对混二硝基苯装置进行投料试车,出现异常后,车间负责人违章指挥,安排操作人员拆开硝化再分离器下部放净管道法兰,违规向地面排放物料,导致易燃易爆物品起火燃烧引发反应釜爆炸。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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